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
1.城乡居民医保就医规定
1.1.就诊时要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、身份证,凭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。
1.2.参保居民住院必须及时办理医保手续,因急诊抢救等原因未持卡住院者,必须在24小时补办。
1.3.住院期间要随身携带社会保障卡、身份证。
2.住院医疗费报销规定
报销标准:我院为二级甲等中医院,起付线200元,医疗保险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5%,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每人每年30万元。
对符合国家和省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,补助标准最高为1500元。
3.意外伤害补偿标准
参保居民因意外伤住院的,患者必须如实陈述意外伤害经过,经首诊医师及时填写《意外伤害住院登记表》,由科主任审核签字,住院24小时内报医保科审批备案后办理医保手续。
4.异地就医
参保居民到唐山市意外住院,需提前网上办理转诊备案;参保居民微信搜索河北省医疗保障局,点击关注公众号,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,即可持卡住院,出院即报。
5.大病补充保险
大病补充保险承保保险公司已经和我院联网,出院即报。
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
1.城镇职工医保就医规定
参保人员必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、身份证在定点医院就医,凭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.
1.1.医保患者住院必须及时办理医保手续,因急诊抢救等原因未持卡住院者,必须在24小时补办。
2.待遇标准与支付
我院为二级甲等中医院,起付线200元,医疗保险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参保人员90%,退休参保人员93%。
3.意外伤害补偿标准
参保居民因意外伤住院的,患者必须如实陈述意外伤害经过,经首诊医师及时填写《意外伤害住院登记表》,由科主任审核签字,住院24小时内报医保科审批备案后办理医保手续。
4.生育保险住院规定
参保女职工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,应出具本人《生育登记凭证》或《生育证》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,否则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。
5.异地就医
参保职工到唐山市意外住院,需提前网上办理转诊备案;参保居民微信搜索河北省医疗保障局,点击关注公众号,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,即可持卡住院,出院即报。
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标准
1.起付标准
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由按月扣除调整为按年扣除,职工医保每人每年390元,居民医保每人每年480元。
2.冠心病(支架、搭桥)报销比例职工医保80%、居民医保65%。
冠心病(支架、搭桥)按月进行病种限额,职工医保限额标准2年内(含2年)每人每月450元,2年以上每人每月300元;居民医保限额标准2年内(含2年)每人每月300元,2年以上每人每月170元,每次门诊携药量为1个月。
3.城乡居民非限额和单独限额病种支付比例为80%,累计限额病种支付比例为65%;城镇职工非限额和单独限额病种支付比例为85%,累计限额病种支付比例为80%每次携药量1至3个月。